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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首付款高于以往

2024-03-14 10:21:08来源:齐鲁购房网
  天津市从3月18日起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以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作用,更好地满足员工刚性和改善住房需求。

  根据最新政策,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首套住房的员工,应当支付不低于住房交易价格20%的首付;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的,应当支付不低于住房交易价格30%的首付。

  该政策自2024年3月18日起实施,有效期为5年。贷款受理日期为2024年3月18日前的,按照本政策实施前的政策实施;2024年3月18日(含当日)后受理的,按照本政策实施。贷款受理日期为贷款银行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职工贷款申请之日。

  这次只调整了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最低首付比例政策,其它政策保持不变。

  可登录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登录具体政策文件、业务办理流程及要求。天津公积金APP、微信公众号“天津公积金”查询,或拨打住房公积金客服热线12329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