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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流程,济南房屋租赁发票怎么开

2024-04-15 16:36:41来源:

济南作为山东省的省会城市,不仅是历史文化名城,也是现代化城市。随着城市的发展,房屋租赁市场在济南也变得日益活跃。房屋租赁不仅关乎市民居住问题,也反映了城市经济发展和人口流动情况。

一、济南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流程

办事机构:济南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

办理流程:市直机关房屋、军产、涉外房屋对外出租的,到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申请办理租赁登记备案;其他类型的房屋对外出租,到房屋所在区房管局办理租赁登记备案。

1、提出申请:

申请人持规定资料到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或区房产管理局提出申请。

2、审核备案:

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或区房产管理局对租赁登记备案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核,符合备案条件的,给予登记备案,打印租赁备案证明。

3、交费领件:

申请人本人持身份证或经办人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到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或区房产管理局交纳相关税费后,领取租赁备案证明。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3:00-17:00

二、济南房屋租赁发票怎么开

房东或者房客任何一方到房屋所属区域的地税部门即可开具发票。办理时须携带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房东身份证复印件和租房合同原件、复印件。

开具发票时需要缴纳的税费包括:对个人出租住房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对个人出租、承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在3%税率的基础上减半征收营业税,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此外,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按市场价格向个人出租用于居住的住房,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三、济南房屋租赁发票税率是多少

1、个人出租住房用于居住,月租金未达1000元的按4.6%的综合征收率征收,超过(含)1000元的按5.6%征收,超过(含)5000元的按8.9%征收。

2、转租住房用于居住,月租金未达到1000元的按1.6%征收,超过(含)1000元的按2.6%征收,超过(含)5000元的按5.93%征收。

3、个人出租住房用于生产经营或出租其他房屋,月租金未达到1000元的按12.6%征收,超过(含)1000元的按13.6%征收,超过(含)5000元的按19.15%征收。

4、转租住房用于生产经营或转租其他房屋,月租金未达1000元的按9.6%征收,超过(含)1000元的按10.6%征收,超过(含)5000元的按16.15%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