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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廉租房租房补贴标准将上调

2024-05-08 05:08:25来源:

北京廉租房租房补贴准将上调,每平方米使用面积每月的补贴金额统一调整为40元。其中补贴的最低限额调整为每月550元,最高限额为1500元。市建委、市财政局和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下发文件,要求年底前对申请廉租房租赁补贴的低保住房困难家庭应保尽保,各区可根据情况提高补贴标准。 月租房补贴最低限额550元 据了解,以往北京城八区的廉租房租房补贴标准在30元左右。东城区、西城区、崇文区、宣武区为30元,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石景山区为27元。 此次,城八区的补贴标准将统一调整为每平方米使用面积每月40元。其中,城八区廉租家庭月租房补贴最低限额调整为550元,月租房补贴最高限额为1500元,而以往,城八区月租房补贴最高限额为300元。 远郊区县可自定补贴标准 三部门规定,远郊区县可以结合各自情况,制定本区县廉租住房租房补贴标准及最低和最高限额标准,并报市建委备案。根据相关规定,市、区(县)两级财政按8:2的比例拨付廉租家庭租房补贴资金。为使廉租家庭能够租到相应的住房,租房价格较高一些的城八区,则可根据本区市场租金水平,提高廉租住房租房补贴标准,提高标准所需资金由区财政支付。 各区县建住房保障专项资金 各区县要根据本区县廉租家庭数量编制廉租住房租房补贴资金需求计划,经市建委核定后报市财政局,市财政局核定后将市级财政负担的资金拨付区县财政局廉租房补贴资金专户,区县财政的配套资金则要同步到位,将补贴及时发放给通过审核的廉租家庭。 同时,各区县要建立住房保障专项资金,以保证北京廉租房租房补贴的发放和实物廉租住房的建设、收购及后期管理费用支出。 此外,对于廉租房租房补贴的使用,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建委将每年对各区县发放租房补贴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各区县配套资金是否足额及时到位,是否专户存储、专款使用,是否按规定及时发给符合条件的廉租家庭、做到应保尽保等方面的情况。 已租廉租房合同期内不调补贴 在11月26日之前已通过租房补贴资格审核,但未租到住房的家庭,可以持《北京廉租房租房补贴通知单》到户口所在地的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按调整后的标准申请核发租房补贴。 对于已经通过租房补贴资格审核,并已签订《北京市城镇廉租住房租赁合同(租房补贴协议)》的廉租家庭,在合同履行期内,租房补贴标准将不做调整。合同到期后再按调整后的租房补贴标准核发租房补贴。